各工会小组:
根据《中国工会法》和《湖南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》规定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需要,经请示学院党委和校工会同意,定于2016年7月6日召开教职工(会员)大会进行选举,产生院第一届分工会委员会,现将大会选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筹备工作的组织机构
为搞好分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,经请示院党委同意,成立大会筹备工作小组,筹备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:
组长:刘国华
副组长:吴峻
成员:刘林、贺龙祥、谢宏宇、肖利平(女)、游志敏、陈跃辉、鹿浩
秘书:刘林(兼)
二、分工会小组的划分
为便于管理、方便工作,工会小组按照与党支部同步的划分原则,共分为3个工会小组:
1、行政工会小组(辖党政办、教务办、学工办、培训办11人):
刘国华 吴 峻 贺龙祥 曹 弥 彭明强 谭晓凤 乐小利
王文春 李晓鹰 章壮宇 夏 君
2、环境系工会小组(辖环境系26人):
葛 飞 田学达 戴友芝 田凯勋 刘兴旺 黄力群 刘 林
黄 明 肖利平 邓志毅 杨基成 黄 妍 杨柳春 冯 波
游志敏 汪形艳 刘 云 许 银 陈跃辉 李 峰 陈洪波
郭延文 李程程 田 科 张 鹏 周琼芝
3、资源系工会小组(辖资源系17人):
张俊丰 龙海洋 何利文 吴启勇 徐养平 彭礼度 谭新高 柳建新 李英奇 鹿 浩 王新丰 谢承煜 石东平 申江文 李溅英 许 平 王 萍
三、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确定
1、分工会委员会委员职数
分工会委员会委员拟设7人,分别为:分工会主席、副主席、科研教学委员、宣传文体委员、组织监察委员、女职工委员、生活福利委员。
2、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
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工会小组在全院范围内民主推荐,每组推荐7人(可少于7人),汇总后,确定8人(实行差额选举)作为分工会委员候选人、报院党委审议后,再上报校工会批准,提交教职工(会员)大会正式选举。
四、大会召开时间
经院党委讨论研究,上报校工会审定后,会议拟于2016年7月6月召开,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6日下午3:00。
请各工会小组认真组织落实,确保大会顺利召开。
2016年6月29日